
河南商丘王楠楠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突破户籍制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0-10-29 10:03:23 来源:
小记:“同命同价”指的是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侵权行为法》第十七条)
众所周知,在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同命不同价的情况。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了“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但是由于操作起来没有相关法律予以支持,执行起来仍然很难。
案情简介:
2009年5月30日,于某乘坐其丈夫赵某的解放牌货车,尾随撞于张某驾驶的半挂货车,造成于某当场休克,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张某负同等责任,于某无责任。经伤残鉴定,于某一共四处构成伤残,分别是六级、八级、九级和十级。于某和赵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一个九岁,一个六岁。
我接受的是于某与赵某的委托,赵某的车辆连交强险都没有投保。因为我的当事人经济困难,我们直到2010年四月底才到事故发生地立案。
办案经过:
一、立案波折
同一交通事故,在当地被告知车损和人身损害要立两个案件。别说一个案件了,甚至被告知要立在不同的庭,因为法院立案时是轮流立的。若被立在两个民庭基本上不可能存在合并审理的情况,经多方坚持,最终被立在同一个庭。此乃立案告一段落。
经过十数天的等待,被电话通知要去当地法院领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庭前调解与确定开庭日期。等到了当地法院,结果发现,这个案件虽然被立在同一个庭却是不同的承办人,并且只是负责车损的法官通知我们。而另外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官自立案之日到我和当事人去当地法院时已有二十三天的时间,其一次都没有通知我们,那么更不用说通知对方了。而车损的开庭日期已经确定!!在当时看来,这两个案件肯定不能合并审理,因为是两个案件,两个案号,不同承办人!这样的话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首先找当地主管副院长反映情况,告知我们的难处。结果被告知找立案庭庭长处理,上午给立案庭庭长打电话,被推之其在去外地的路上,不方便回来处理。然后我积极与负责我们车损的法官沟通,告知其我方对法院的这种工作行为的不满,特别是对负责人身伤害案件的法官的不负责任予以不解,提出要对其申请回避!并且告知其我方已经就相关问题向法院院长反映过问题。最后,对法官表示,我方来法院起诉主要是解决问题的,如果法院可以对该案合并审理,责我方将不追究其他事情。
最后,该法庭采纳了我方的建议,决定合并审理该案!!这样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同时也节约了诉讼资源。并且到最后,该法庭的法官告知我的当事人,很少见到像我这么负责任的律师!!
二、证据整理
我的当事人是农村户口,但是其在县城工作有两三年了,并且其子女都在县城上学。可是他们没有办理过暂住证。如果按照户籍制度,他们只能获得农村人口的赔偿,但是户籍制度以及现有制度的制约,让一切很麻烦。
我对其居住地在城市的证据搜集有:
(1)、当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一份,上面不仅有居委会的印章,还有当地派出所的片警证明。
(2)、我的当事人在城市的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的孩子的户口证明。
(4)、当事人的孩子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还有入学信息。
以上所有证据足以证明其在城市居住生活。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主要是保险公司于我方辩论,对方对我提出的所有证据予以质疑,并且质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真实性。大家都知道,对于责任认定书是早过了申请复议的实效的,对此我在开庭时再三强调。无奈庭审法官采纳其意见,而由其到交警部门调取案卷。以至开庭时间推迟到当天下午,至于庭审法官为什么如此,个中缘由我真的不便细说。
下午开庭,保险公司提出没有提出案卷,庭审由法官宣布继续。保险公司提出我的当事人户籍是农村而拒绝按城市标准予以赔偿,说所有证据是我方伪造。我的反驳是,居委会以及派出所相关印章是真的,学校的印章也是真的。对方的怀疑应当有证据支持。
对于本案我的证据材料达一百四十五页,而保险公司没有证据提交。最终,以调解结案,保险公司在两周内按照城市人口的赔偿标准赔偿到位。当事人已拿到赔偿款(比农村户口高出两倍多的赔偿款)。
四、案件小结
本案从立案就不太顺利,但是根据地域差异在我们改变不了环境的情况下,只能想尽办法去缓和,直至达成我们的目的。危机+120%努力+坚持=转机,这是我办理该案的总结。当然,案件的圆满解决跟庭前证据整理是分不开的,只有扎实的证据才可能胜诉。
我做律师的时间还很短,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不过我会用的勤奋为当事人争取其合法权益。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大家都在看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已经全部承担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